噪聲污染擾民已成為日常生活中會經常遇到的問題。那么,噪聲污染防治具體是由哪些部門共同監管呢?不同的噪聲類別應向哪個部門投訴?
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即噪聲主要分為工業噪聲、社會噪聲、交通噪聲、建筑施工噪聲。
其中,社會生活噪聲屬于公安部門監管;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屬于環保部門監管;交通噪聲也是由公安部門監管,即交通道路上本身的噪聲影響屬于交通管理部門監管,只有道路是否按環評要求采取隔音屏等降噪措施的情況屬于環保部門監管。
噪聲這樣投訴:
1、如果噪音是來自周圍鄰居在生活中發出的噪聲(例如演奏樂器、從事裝修等),服務業商業經營活動中采用高音喇叭招攬顧客、商業促銷,可以向所在地的公安部門投訴。
2、如果噪音是由周圍工廠生產機器或建筑施工產生的,可向所在地的環保部門投訴,可撥打“12369”環境投訴熱線。
3、如果噪聲是城市主干道、二環、三環等道路交通系統上產生的,向所在地的交通管理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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